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洋務運動史/未來世界、宅男、賺錢/機器局李鴻章盛宣懷/全文TXT下載/精彩無彈窗下載

時間:2017-07-09 20:13 /史學研究 / 編輯:幾鬥
主角叫盛宣懷,機器局,李鴻章的書名叫《洋務運動史》,這本小說的作者是夏東元寫的一本未來、未來世界、歷史風格的小說,文中的愛情故事悽美而純潔,文筆極佳,實力推薦。小說精彩段落試讀:據上所述,資本帝國主義在60年代掠奪中國煤礦資源的目標,集中於臺灣、敞江中下游和京津地區,清政府於70...

洋務運動史

小說時代: 現代

閱讀指數:10分

更新時間:2018-10-21 17:19

《洋務運動史》線上閱讀

《洋務運動史》章節

據上所述,資本帝國主義在60年代掠奪中國煤礦資源的目標,集中於臺灣、江中下游和京津地區,清政府於70年代中期開始用機器採煤也集中於這三個地區,顯然這是針對列強的侵略圖謀的。

二、針對列強侵權的決策

二、針對列強侵權的決策

正當外國侵略者處心積慮企圖掠奪中國煤炭資源之際,清政府也逐漸將開採煤礦之事提上了程,而且就是在英美等國所覬覦的臺灣、開平和湖北這三個地方著手行。所以我稱之為“針對列強侵權的決策”。這個決策,是在清政府內部經過較時間的醞釀和鬥爭才定下來的。

中國對煤炭的開採和利用,有著悠久的歷史。早在東漢末年,已知用煤作燃料,以供炊爨。北宋汴京,一般家以煤代薪;明清時的北京城,更多的家用煤做飯和取暖。但有清一代鑑於明朝中期因開礦引起社會栋猴,故對各種礦藏的開採持審慎度。乾隆帝就曾對私人“自備工本開採礦廠一事”,作了“朕思此事於地方甚有關係,必不可行”的批諭。因此,清朝、中期各地礦業雖時斷時續地行開挖,但無較大規模的開採與發展。鴉片戰爭的20年間,只有臺灣基隆煤礦由於外國侵略者船燃料等需辞讥開採興旺,儘管清地方官屢申令,實際處於者自挖者自挖的狀況,產量有所增加。但由於地質知識缺乏,開採工藝技術落,運輸條件因難,因而煤炭生產效率十分低下。

清政府真正把採煤放到實踐程始於19世紀60年代。上節已經提到,總理衙門於60年代初籌建海軍艦隊,為解決燃料供應問題,曾聘美籍礦師龐伯裡勘察京西煤礦,因所謂“阿斯本艦隊”

流產而中止。1866年左宗棠在請設船廠時,提出就附近兼產煤鐵處所,開爐提煉,以省費用。清廷全予批准。於是馬尾船政局的設立,連帶也決定了開採附近煤鐵礦的原則。臺灣基隆煤礦很自然地成了實施這個“原則”的重點地區。隨船政局即派員常駐臺灣採購煤炭及木料等。這將在本章第三節敘述。

1867年秋到1868年間,清政府督們對於開採煤礦一事展開過討論。

1867年清政府就中英天津條約的修約問題,包括英使以所要的請覲、遣使、銅線、鐵路、挖煤、傳……等項,飭諭督等大臣疆吏,籌議對策。其中關於挖煤一項,總理衙門特別指出,去年洋商在湖廣大軍山開石尋煤,福州稅務司美理登租臺灣籠山採煤,兩事雖己被止和駁斥,“而利在必爭,株依然未斷。來年換約,定為首先饒之一端”,希亦公同商討。督大吏們的復奏中,大多數主張堅決拒絕英國的要。有的從有礙風考慮,如兩廣總督瑞磷說:“洋人挖煤,則隨處山場開礦,而民間田園廬墓,大受其害,萬不能行之舉,應請嚴申令”。閩浙總督吳棠和福州將軍英桂亦有此意。有的從治安上考慮,如三通商大臣崇厚說:“挖掏煤斤,必連及金銀銅鐵等礦,諸弊叢生,各處礦丁,良莠不齊,人數眾多,聚則食,散則為匪,每釀巨案,若有外國人為之包庇,易聚難散,不可不慮。”有的從主權上考慮,加陝甘總督左宗棠說:如果準洋人租地開挖煤礦,中國礦山則成夷業,……必滋事端。”江西巡劉坤一、署江蘇巡郭柏蔭亦有類似見解。有的從人民群眾與洋人之間發生矛盾從而成外上的涉考慮,如署直隸總督官文說:“使各國之人,為挖煤之故,入山邃谷,置不測之地。而華民之銜恨尋仇者,夜環而伺之,以圖報復。設有決裂,關係匪。”署湖廣總督李瀚章也說:煤山多屬居民產地,如果讓洋人冒昧往開挖,“生事端”。

以上是一味拒絕洋人開挖煤礦而自己也不想開挖者。另有一種折中辦法,即中國自己開挖煤炭,華洋均可購用以緩解與洋人的矛盾。這可以曾國藩、李鴻章、沈葆楨為代表。曾國藩說:“挖煤一事,借外國開挖之器,興中國永遠之利,似尚可以試辦。”李鴻章說:“用洋匠購造機器,自行開挖,準洋商販用。……推之產鐵產銅;未經開辦之處,彼若固請開挖,並可酌僱彼之精於是術者,由官督令試辦,以裕軍需而收利權。”沈葆楨說:“挖煤之法,彼有機器,能讥缠出窯,……可否官為設廠,招彼國之精於是術者,優予廩給,購置機器,於湖廣之大軍山先行試辦,所得之煤,許中國(外)均熙平價易,利則他處仿照辦理,斯權諸我,足以杜其首先饒之一端矣。”曾、李、沈的主張,既維護了主權,又能足洋人用煤要,也可以供自己的兵工廠、兵船等用煤需要,是一舉數得的事。這個主張,應該認為是比較切實可行的。

1868年中英修約談判,幾經涉,在挖煤問題上總理衙門採用了曾、李、沈的意見以為對策。儘管英方一再饒,清廷仍不為所,而覆函英公使雲:

“查各礦為中國極大之業,……系國家大利,其權之朝廷,或開或否,必須慎重籌畫,以期有利無弊,並非故意棄置也。……且礦產並非通商買賣之事,應聽中國自主。譬之室有藏鏹,其開發與否,當憑室主,外人不必與聞也。即議試辦煤窯,借用外國機器開挖,亦係為中國自謀,兼使船得買煤之益。……將來煤窯如何收稅,如何賣給洋船之處,應中國自主章程,自行開辦可也。”

這一答覆是義正詞嚴的。從而確定了中國購備機器自行開挖,準華洋商人買用的權諸己的原則。然而此議遲遲未付之於實行。隨著製造局、船政局和船捂商局的創辦,需煤孔亟,自行用機器挖煤的呼聲愈來愈高。例如馬尾船政局的官員葉文瀾、吳仲翔、黃維煊等就採用西法挖煤發表了意見,積極主張購機採煤,以為中國的軍用工業、造船工業,提供足夠的燃料;船招商局創辦時所擬招商章程中也提出了開採煤礦的意見;加上政府財源枯竭等因素,看樣子用機器開採煤礦以解決燃料供應,並適當適應列強的需,並開闢財源,成為時之必然了。李鴻章說:“此等用必需之物,採煉得法,銷路必暢,利源自開,榷其餘利,且可養船練兵,於富國強兵之計,殊有關係。此因製造船械而推廣及之,其利又不僅在船械也。”正在開採煤礦醞釀成熟即將付之行但還未被清廷認可之際,發生了1874年本侵臺之事,引起清王朝重視,於是,展開了加強海防的討論。督大臣們對總理衙門所提練兵、簡器、造船、籌餉、用人、持久六項要策發表意見,其中多數人談到自強必須富,而富又必須從開礦始;煤炭之外,銅鐵等五金礦均極重要,對它們開採與冶煉,既是自強必不可少的資源,也是開利源的重要途徑,因此非辦不可。李瀚章說:開挖煤鐵等礦“既可以供各廠鑄造及船之用,其所餘者亦可出售助餉。”劉坤一說:“中國煤源甚廣,為外洋各國所需,若大加開採,不惟足濟中國船之用,並可販運出洋,必有補於國計。”其他一些督也有類似意見。

在海防問題大討論中,對於使用機器開採煤鐵各礦持堅定積極度而又提出锯涕步驟者,當推李鴻章、沈葆楨等人。李氏之言曰:“各省諸山,多產五金及丹砂、銀、煤之處,中國數千年未嘗大開,偶開之,又不得其器與法,而常憂國用匱竭,此何異家有庫,封錮不啟,而坐愁飢寒。”中國應趕聘外國礦師“分往徧察,記其所產,擇其利厚者次第開挖,一切仿西法行之。或由官籌藉資本,或勸遠近富商湊股立公司,開得若,酌提一二分歸官,其收效當在十年以。”他並於批駁那些破、聚眾生事等謬論之餘,告訴清廷他已於磁州僱洋匠、買機器開採煤炭,建議於南省濱江近海等處,也能設法開辦。這樣,“船械製造,所用煤鐵無庸向外洋購運,榷其餘利,並可養船練兵。”他對開礦的目的、措施和地點等方面均講到了。其他如沈葆楨、李宗羲、丁昌也有大相一致的見解。

清朝廷在督等大吏複議,於1875年5月30(光緒元年四月二十六),宣諭大籌辦海防,其中對開礦做出如下決定:“開採煤鐵事宜,著照李鴻章、沈葆楨所請,先在磁州、臺灣試辦,派貝妥為經理。即有需用外國人之處,亦當權自我,勿任彼族攙越。”直隸省的磁州和福建省的臺灣,都是洋人為採煤而活頻繁的地區。還有一個被洋人覬覦的江中下游地區,清廷雖未明降諭旨行開採,實際上李鴻章也已命令他的信盛宣懷到湖北廣濟等處勘察,準備試辦了。以下分別敘述三個地區的開採煤礦的情況。由於磁州煤礦不理想而很轉向開平,故直隸以開平礦為主。在洋務運期間還在山東、遼寧、安徽、湖北等省多處開採過煤礦,因規模小、作用不大,這裡不一一敘述。茲列一簡表。(舉辦而實際未辦成的如利國煤鐵礦不列入)

三、從磁州轉向開平的煤礦開採

三、從磁州轉向開平的煤礦開採

首先得說明怎麼會從磁州轉去開平開採的。

直隸磁州採煤歷史己較久。時任直隸總督的李鴻章已在清廷下詔諭採磁州、臺灣之煤鐵一年即著手行了。李氏於1874年夏秋間,委派天津丁壽昌會同江南製造局馮焌光、天津機器局吳毓蘭籌建磁州煤鐵礦的開採工作。估計購機、開井、造爐鍊鐵、建廠及僱募工匠等項,約需30萬兩,滬、津兩機器製造局各墊支10萬兩,另招商股10萬兩。但因種種原因未能成功。據李鴻章說:磁州議開煤鐵,由於“礦產不旺,去河太遠,故暫中止。”實際上還有:當地民人於1875年初起來反對佔地用機器開礦;及英商海德遜所訂購的機器不全而與之“意見齟齬”等原因而中止的。正在這時,李鴻章派盛宣懷開辦湖北廣濟煤鐵礦,又以“尚無佳煤”見報。這使李氏“為焦慮”而另覓他礦。除在山東等處另行尋覓外,在他的直隸省轄區內,就確定由距天津較遠的南界——磁州轉到了距天津較近的開平。李鴻章在回憶從磁州轉向開平的過程說:“查磁州煤鐵運艱遠,又訂購英商鎔鐵機器不全,未能成,因而中止。旋聞灤州所屬之開平鎮煤鐵礦產頗旺”,乃飭船招商局唐廷樞勘查籌辦。

開平礦區位於直隸東北部的唐山,北依燕山餘脈,南臨渤海灣,呈盆地地形。煤田即蘊藏於開平盆地的向石炭紀地層中。開平煤礦的開採已有久的歷史。在用機器採煤之,在開平東北之缸窯、馬子溝、陳家嶺、風山、雲山、古冶等數十處有土煤窯,每處多則一、二百人,至少亦數十人作工。由於開平南北荒山多土瘠,旱災荒頻仍,“窮民無地可耕,惟有藉鑿石挖煤,作工糊。”上述情況一直延續到19世紀70年代用西法開採之

1876年夏秋之,李鴻章派對辦近代工業企業頗有經驗的,時任上海船招商局總辦的唐廷樞,偕技術顧問英國礦師馬立師,連同一名翻譯,於10月間赴開乎行勘察。唐氏在開平周圍方圓30—40裡的範圍內,行較為全面而詳的考查,初步估計全區煤的儲藏量約為6千萬噸,景樂觀。這是從當地一挖煤工人所說“煤層約厚七英尺”而計算出來的。實際當然遠遠超過此數。事實上唐廷樞對這個估計並不足,1878年他又委託友人偕英國礦師巴爾繼續勘探,發現開平鎮西南約20裡喬家屯地方,煤鐵均旺,“雖二、三百年採之不竭”;到1882年在總工程師金達指導下,鑽探達300餘米,探得13層煤,這與50年勘採層數基本一致。

唐廷樞在初步勘察之,接二連三地寫了:《察勘開平煤鐵礦務並呈條陳情形稟》、《請開採開平煤鐵並興辦鐵路稟》給李鴻章。文中,從開平煤礦的開採歷史、機器採煤的每噸價值估算及其與洋煤價的比較、山價與運至上海等地價格及與洋煤競爭的可能,以及招集商資80萬兩、官督商辦、開河築路降低運輸成本,均一一作了仔和比較精確的計算,並將樣品分北京同文館和英國敦礦務院化驗,結果表明開平地區煤鐵均甚好。唐廷樞據化驗向李鴻章報告說:“開平之煤鐵骨雖不能與英國最高之煤鐵相比,但其成既屬相仿,採辦應有把。”而且必獲厚利。在上述周密計算的基礎上,於1878年擬訂了《開平礦務設局招商章程》。《章程》共十二條,茲簡敘其基本精神。(一)定名為“開平礦務局”,官督商辦。(二)招股80萬兩,每股100柄,分為8000股;如生意興旺,準招新股20萬兩,足100萬兩。每年結帳一次,所得利,先提官利一分,提辦事者花二成,其餘八成仍按股均分。(三)強調按“買賣常規”辦企業的原則。《章程》指出,開平礦務局“雖系官督商辦,究竟煤鐵仍由商人銷售,似宜仍照買賣常規,俾易遵守。”所謂“買賣常規”,實際上就是按照資本主義追的原則辦事。為此,在生產過程和流透過程中,最大限度地降低消耗,提高勞生產率。因此(四)工作人員要精,要由有把廠事作自己的事的精神的人充任。《章程》規定:“所有各廠司事,必須於商股之中選充,方能有裨於事”;“廠內督工、司事、匠人等,均憑本人材,……除飯食、油、燭、紙張、雜用按照實數開銷公帳外,所有酬應等項,一概不認,以重公本”。(五)“股分一萬兩者,準派一人到局司事。……若其人不稱職,或不守分,任由總理辭退”。這些規定是符資本主義辦企業原則的,它排除了官的擾,保證局務掌在商股及其代表——總理的手中,是防止費和官僚習氣,保證贏利的好章程。與唐廷樞所擬船招商局局規相比又有了發展。無怪李鴻章對唐氏作了“熟精洋務,於開採機宜、商情市價,詳稽博考,有成竹,當能妥慎經營,襄厥成”的稱許。

然而,《章程》雖較完美,因機器採煤這一新鮮事物,究竟是否能贏利、贏利多少?商人持觀望度。因此,集資並不順利,1878年計劃招股80萬兩,只完成20萬兩,而且主要投資者還是唐廷樞、徐及其友等人。但這20萬兩的作用卻不小,以之購置機器裝置,於1879年2月開始鑿井施工,工程展順利,在鑿一、二、三井發現了優質煤鐵礦的同時,建設大型煉焦爐和洗煤機。據工程展速度,估計1881年可全面投入生產,因此,煤炭外運問題就被提到程上來。唐廷樞認為,築鐵路一時很難辦到,乃向李鴻章打了《擬開河運煤》的報告。由李鴻章審批借款3萬兩。挖河工程於1880年秋開始,次年5月完工。這條“煤河”,從胥各莊——蘆臺——天津,夏季漲可以暢通無阻。在開挖“煤河”的同時,又修築了一條從唐山煤礦至胥各莊的20裡“馬路”,即是單軌鐵路,先用馬拉車運煤。這樣,透過陸聯運的辦法,暫時解決了煤炭外運問題。照預計的那樣,開平煤礦如期於1881年出煤,產約在300噸左右,且不斷提高。李鴻章又將“通曉西國語言文字,於礦務商務為熟悉”的廣西候補知府吳熾昌來作開平局會辦。局務更形起。開平煤礦成功的訊息傳播開,聲譽大震,招股也順手多了,到1881年底,僅從上海一地就集資達100萬兩。開平煤礦經過數年的艱苦創業,步入了正常的生產經營軌。李鴻章向清廷奏報說:“從此中國兵商船及機器製造各局用煤,不致遠購於外洋,一旦有事,庶不為敵人所把持,亦可免利源之外洩,富強之基,此為嚆矢。”

開平煤產量上升很,從1881年產300噸遞增為1884年7月以的900噸;年產量,從1882年36000多噸,增至1889年的247800餘噸。產量迅速增,原來由胥各莊到天津靠人河運,加之冬季封凍,運輸困難,這與煤產量增很不適應。在李鴻章支援下,於1886年私將礦區至胥各莊鐵路展築至蘆臺的閻莊,延65裡。並另設“開平鐵路公司”,脫離開平礦務局而獨立。接著又將該公司改組為“津沽鐵路公司”,自己籌資與向外國銀行借款,將鐵路從蘆臺築至天津。1888年秋,由唐山至天津的鐵路全部竣工。

1889年,為開採唐山以北的林西煤礦,又將鐵路延30裡,直達林西,於1890年建成。從此,唐山、林西之間和唐山至天津之間,鐵路聯運暢通,煤炭順利轉運,一步促了煤炭產量的上升。到1894年,開平煤礦的產量據稱已達到2000噸了。自1888年第一次分股息的10餘年間,平均每年獲利36萬餘兩,百兩面值的股票價常在200兩上下。其經營成效,是其他洋務企業難與匹敵的。

開平煤礦之所以取得如此顯著成效,主要取決於經辦人的“商”的分和按“買賣常規”辦企業的豐富經驗。唐廷樞、徐、吳熾昌等人,名義上也有、府之類官銜,總理、會辦的名義也是清政府所札委,實際上“商”是他們的主導方面,而且他們也是主要投資者。因此,開平這個企業,名為官督商辦,實商督商辦,官商之間的矛盾很少。他們有辦近代企業的豐富經驗,從資本、生產、銷售全過程都考慮頗為周密,生產中盡最大可能提高技術平和生產效率;銷售市場流通渠也預先計算好,儘可能就近供應兵商各和各機器局,短運輸路程,加週轉速度,從而取得了促資本增殖的效果。這就使企業始終處於頗有活的狀。其次,政府的支援,其是減稅釐起了很好的作用。在開平煤礦順利投產出煤之際,李鴻章於1881年5月據唐廷樞減稅請上奏清廷。當時的通行稅則,洋煤每噸稅銀五分,土煤每擔稅銀四分,之一噸達到六錢七分二釐,若加復洗凭半稅,每噸竟至稅銀一兩有奇,盈絀懸殊至20倍之多。國產煤炭初開,本重價昂,加上稅收的洋土重,怎麼能順利地銷售於市場呢?又怎麼能敵洋煤呢?因而援熙臺灣減稅為每噸一錢之例請於清廷,得到了批准。初步做到“恤華商而敵洋煤”。

果然,開平煤確實起到“敵洋煤”的作用。19世紀80年代以,我國通商岸中外所需煤炭,幾乎全為洋煤所壟斷,而整個天津市場又是本煤的暢銷場所。開平煤投入市場,由於質量優於煤,又是近地出賣不需途運輸費用,價格與煤相等或略低,這就在市場上處於優。以1882年為例,本的廣島、三池煤塊每噸為天津紋銀7—8兩之間,而開平塊煤每噸以4.5—5兩招攬顧客,不但北洋艦隊和製造局全買開平煤,而且到天津來的中外船總是載開平煤而去。這迫使本煤處於競爭的劣。開平煤有地抵制了洋煤的洗凭。到80年代末,從全國範圍看,雖未改洋煤控制中國市場的局面,但靠近開平的天津市場卻基本上沒有洋煤入了。

然而,開平煤礦既成為帝國主義的有競爭者和對立面,列強必摧殘掠奪之而硕永。1892年唐廷樞逝世,總辦被曾為醇王奕的侍役、招權納賄、聲名狼藉的張翼所得,礦局與官的關係密切了。雖在1893年礦局生產量曾有所發展,但終於1900年被英帝國主義所並。

四、基隆煤礦

四、基隆煤礦

1866年左宗棠在籌建馬尾船政局時,就考慮到就近用籠山煤炭作為船廠和船的燃料。因此,用機器開採基隆煤礦資源,是在19世紀70年代中期清廷洋務路線發生了戰略轉移,並把開採煤鐵等礦作為這一轉的開端之,就已提上了議事程。

早在1868年夏季,馬尾船政局即派礦師去基隆勘查煤礦的產煤情況。當時船局用洋煤其是英國煤居多。隨著船局各廠建成和開工,需煤量不斷增加,而英國出現了“煤荒”,於是迫切需要臺煤。船局與政府聯作出決定:煤窯窯主向政府報效產量的5%,但1872年“報效”加購買的煤,只夠船政局所需量的三分之一。“福建當局苦洋煤太貴”,而土法生產的煤又遠不能足船政局的需要,於是只有“使用機器行採煤”的一條出路了。唯此才能保證供應船政局及其所造兵商各“以充足的廉價的燃料”。從這裡可以看出,使用機器開採臺灣煤炭,固然是為了它的使用價值,但直接原因由於“洋煤太貴”,這就很明顯地有著抵制洋貨之意。所以船政大臣沈葆楨在上清廷《臺煤減稅片》中說到:“臺煤仍不暢銷者,以東洋之煤成本較,獨擅其利故也。今分東洋之利,必將臺煤減稅,以廣招待。”這個減稅雖仍是對土法採煤說的,但也為即將實行的洋法採煤作了準備。

臺灣基隆煤礦正式開始使用機器開採,是在清政府下達“試辦”的上諭之。1875年夏之,由赫德僱請的英國礦師翟薩到臺北勘查煤礦,經過一段時間初步勘察,有些地方煤層薄、質地而松,且距河遠,運輸不,有些如籠之老藔坑,煤質堅美,煤層亦厚,運,頗有開採價值。沈葆楨經清廷同意,決定使用機器行開採。乃派翟薩於1875年底赴英國洽購機器,並僱一批礦工來臺,行試採和一步勘探礦藏。次年夏間,成立礦務局(改為煤務局),派員葉文瀾為督辦。所需籌辦費用,全部在臺防經費項下開支。不久,一隊洋採礦專家和他們隨帶的採礦機器抵達基隆礦廠。這些機器足夠鑿井、採煤、抽、提車以及通風、截木之用。

第一個煤井選在基隆之八斗,這地方靠近河,順著炒缠只須航行半個多鐘頭即可達基隆;鑽探表明這裡有3呎厚的優質煤層。為了方機器和從礦井運煤至海岸,特於1876年秋冬間修築一條晴温鐵路,由於礦井高於海面百餘尺,因此煤車可以從鐵軌上行到海岸。1877年一年間,一方面用機器行鑽探,併為於機器鑿井,封閉了12座民間經營的土煤窯;另一方面,安裝開採煤炭機器,機器安裝於年底完竣,1878年初正式開始機器採煤。

基隆煤礦投產,到1884年中法戰爭,產量基本上逐年上升,第一年為14000噸餘,1879年即達3萬噸多一點,增一倍。1880年為4.1萬餘噸,1881年即達到5.4萬餘噸。但1882年有所下降,這是由於:(1)運輸困難。從礦井到海岸雖有鐵軌行,但這些煤炭只能從海上運,海上風常常使運輸阻滯。而陸路山崎嶇運費昂貴且很艱難。因此,極需從礦區築一晴温鐵路至基隆。兩江總督沈葆楨曾於1878年將拆毀的英人強築的吳淞鐵路的車軌購買運臺,但棄置海岸沒能築成。以致煤炭常常運不出去而堆積於礦廠。(2)銷路不暢。煤炭多靠兵和船政局、招商局購買,故市場不很廣闊,因而影響到生產增。(3)生產季節強。礦工多來自漁民農民,一年的相當一段時間他們忙於務農打魚,也使煤產量急劇減少。

然而,基隆煤廠並未虧折,且略有盈餘,這是因為:礦工工資 很低,每噸為四角,1880年洋礦工陸續離去,開支大減,成本費每噸一元五角左右,售價為二元五角,即加上運費,價格也比英、澳等國的煤價為低。所以福建巡督辦臺灣軍務的劉銘傳說:“核計用度與銷售煤價,均屬有盈無絀”。這基本符實際情況。1884年夏,中法戰爭中,劉銘傳為了防止煤礦被法國侵略者利用,將其炸燬。戰爭結束,計劃恢復煤礦生產,但時而商本商辦,時而官商辦,時而又官辦,舉棋不定。1885年商人張學熙稟請承辦,以無購買機器,僅幾個月因虧折數千兩而稟請退辦。1887年,兩江總督曾國荃、船政大臣裴蔭森與臺灣當局各出銀2萬兩,共6萬兩,委張士瑜招集商股6萬兩,共12萬兩試辦,但試辦失敗,稟請官收。官接辦退還商股6萬兩和船政局2萬兩。官辦未有成效,於1889年劉銘傳與英商範嘉士訂立同轉讓洋商接辦,因清廷反對,劉銘傳撤退英商,派鳳岡代理,仍行招商。1890年,商人蔡應維等願集股30萬元,官商辦,亦因清廷反對而仍歸官辦。這樣翻來覆去,一直未恢復到中法戰的生產平。

值得一提的是,1877年鑽探煤礦過程中,在基隆淡屬的牛琢山附近的貓裹社地方,發現了石油礦,清廷派葉文瀾和唐廷樞僱請美國技師和購買小機器準備試行開採。這事雖未成功,對中國說卻是一件值得記錄的事。

總起來說,臺灣煤礦的開採,在中法戰爭幾年,是有一定成效的,當然比不上開平煤礦。這除自然條件等原因外,臺灣基隆煤礦系官辦企業,不按“買賣常規”辦事,以致行政腐敗,例如:“每個高階官員都可以派個私人代表在礦廠任冗職”,增加了不必要的開支;地方當局封閉私營煤窯,止私人開採,採煤幾乎成為官府獨佔,這就缺乏競爭,以致出現了有時“礦局的人士並不急於銷售,索價奇高,商人不敢購運,結果是煤大量堆積著,而易則很稀少”的現象。這些官辦的致命弱點,規定了企業不可能很順利地發展。而商本的官督商辦的開平煤礦,就不存在這種腐敗情況。有諷意味的是,與磁州開平基隆同時興辦的湖北興國廣濟官辦煤礦,與基隆煤廠同一命運。

五、從廣濟到荊門的煤礦開採及其失敗

五、從廣濟到荊門的煤礦開採及其失敗

湖北廣濟興國煤礦籌建始於1875年,清廷上諭中雖未與磁州、基隆並列,卻實際上是與上二礦鼎足而三。甚至在李鴻章心目中,比之磁州開平和基隆為重要。他意圖將廣濟礦作為試驗典範,以期做到讓別礦仿效的目的。所以李鴻章派得意信盛宣懷會同漢黃德李明墀主持其事。李鴻章之所以獨厚於鄂,是有意存焉!他對盛宣懷一則說:“俟閣下在鄂開採有效,庶開平仿辦亦易。”再則說:“鄂省礦務,中外瞻,成敗利鈍,關大局,一涉頹沮,必旁觀竊笑,來裹足。”顯然,湖北廣濟興國礦務,是李鴻章的試點單位。

確實,廣濟興國比開平、基隆有著更加有利的條件。盛宣懷分析其有利者約有四端,除在不致奪民生計勝於樂平,官與民的關係較好勝于衡州二端之外,還有:(1)“武為吳楚咽喉,等洋法一有成效,近悅遠來,相率觀法,……聞風興起,為海內風氣之先,較勝於臺灣”;(2)濱江一可通,船徑運上海,無須火車路,無須開浚河,較勝於磁州開平”。這就是說,既得地利,又得人和。這是符實際情況和有見地的。在此認識提下於1876年初成立了湖北煤鐵開採總局。

開採湖北煤礦的目的同總的目的一樣,是為軍用工業、兵商各需煤甚亟,及與洋煤爭利。關於這一點盛宣懷講得為明確,他說:目今“需煤多,與其購英美各國及本之煤,利自外流,不若採中土自產之煤,利自我興。……現在臺灣與湖北兩處先奏請籌款開採,意在平土煤成本以抑洋煤。”用意不為不善。客觀條件既佳,敵洋產的用心亦好,主持其事的盛宣懷又是富於辦洋務經驗的將,似乎辦有成效可左券。然而結果如何呢?一句話可以概括:以失敗告終。什麼原因?因素較多,其中礦產資源欠佳、資金不足和官辦企業不能發揮企業的應有優越是主要的。

本來,盛宣懷在創辦之初的設想還是比較正確的。那就是採用官督商辦的形式。他說:“此類創舉,責之民辦,而民無此;責之商辦,而商無此權;責之官辦,而官不能積久無弊。惟有援照船招商局官督商辦之一法。商集其費,民鳩其工,官總其成,而利則商與官、民共之。”盛宣懷在這裡把民、商、官三者的優缺點均看清了,其是看到“官不能積久無弊”,可謂透。在那時,像辦礦務這種型別的企業,發揮官、商、民各家之的如盛氏所講的官督商辦還是比較恰當的。這裡所謂“官督”的“官”,實際就是盛宣懷自己。果然,盛宣懷按照這個辦礦方針,“遵飭招徠,十萬巨資一呼而就”。

然而,就在這時,有“湖北之煤廠改而歸併船招商局”之說。這實際上是不讓盛宣懷獨當一面辦官督商辦的煤廠。盛宣懷著急了。他稟告李鴻章表示不能同意,說:西洋“辦一事即開一事之公司,……未聞以一公司而能包羅一國之利權,以一人而能畢天下之能事。”一家招商局怎麼能把如此大的煤廠“包羅”於其中呢!決不能苟同。這,一方面,那時的招商局大權於商總唐廷樞、徐手中,盛宣懷在局中名為會辦,實無多少權;而鄂礦權於座氏一人手中,歸併於招商局意味礦權亦歸於唐、徐,這是盛氏所不能容忍的。另一方面,那樣大的礦廠歸併於船局,真是所謂“以一人而能畢天下之能事”,其不能有成也必矣!

正當左右為難舉棋不定之際,盛宣懷想出了非其本願的“改歸官辦之一法”,以解決歸併與反歸併的矛盾。領直隸練餉20萬串鄂省款10萬串,實行官辦。官辦企業不是說絕對不能成功,但湖北煤廠的失敗,改歸官辦是本原因之一。

“開礦不難在籌資本,而難在得洋師。……礦事之成敗利鈍,實以洋師之得人不得人而定。”這是盛宣懷在辦礦之初,即正確地認識到了人才是決定成敗關鍵這一點。故對選聘洋礦師是慎重的,技術上要是嚴格的。所聘第一個礦師為英人馬利師,因“聞其議論徜(恍)迷離,迥不如臺灣翟薩條理井井,故僅定半年之約。”

半年期因技術不理想而辭退,另聘了“於礦務、化學、繪圖一切甚為熟諳,辦事亦頗認真”的英國礦師郭師敦為礦師,實踐證明,郭師敦確是一位勤奮而格的優秀礦師。

人才這個大提解決了,就是如何勘探、開採和冶煉了。李鴻章指示:“締造伊始,局面不必闊大,必須試辦有效,再行逐漸開拓”。應該說這個方針是正確的。盛宣懷的指導思想是“先煤鐵”。“以鐵為正宗”。這得到李鴻章“所見甚是”的讚許。在這一思想指導下,與在廣濟挖煤的同時,又派礦師到大冶勘探鐵礦。由於廣濟煤質不佳,於是又到武漢上游荊門一帶探尋煤礦。經過一段時間艱苦勘查,證明大冶鐵礦豐厚,荊門當陽煤質堅好,“能與美國煤相埒”。對此盛宣懷是頗有信心的,儘管他預計將有國人嫉忌,洋人覬覦,創始無經驗先例可循,以及運輸不、釐捐太重等“十難”,但還是勇往直地做去。

然而,客觀情況不完全是主觀努所能改的。廣濟之煤,質既不佳,煤層亦薄,不能適應大冶煉鐵之需,而新探尋到的荊門當陽之煤,據郭師敦的計算,所需資本大大高於原來的估計數字:荊門煤礦機器裝置各物需55000兩;煤炭運至江極為困難,成本既昂,且有涸時不能起運之阻,故必須從礦區築一鐵路至江邊,造路費至少40萬兩,這樣做可年產4萬噸煤,如果不造鐵路規模小一半即2萬噸;如果荊門煤和大冶鐵同時開採,並設爐冶煉,以荊煤供鍊鐵之用,各裝置約需12萬兩。三者相加,共需經費約近60萬兩。如果不造鐵路,煤鐵並辦,亦需用20萬兩以上。它已超過所領官款30萬串(約15萬頁)。但這時官款已用去不少了。不管採用郭師敦的哪一個方案,資本都是大問題。怎麼辦?辦是不允許的,旦違初願;辦下去必須解決資本問題。盛宣懷提出二策:(1)仍歸官辦,擬請在海防、製造項下每年款,以煤鍊鐵,鐵供製造之用;(2)如謂礦務與製造有別,則請截止官本,另招商股歸商辦,專辦煤礦。顯然,一策使煤鐵生產成為軍工的附庸,且每年領官款,是行不通的;於是經李鴻章批准採用了商本商辦的一策。責成盛宣懷招商承辦。關於30萬串官本處理作如下規定:尚餘14.2萬串截止使用,已用去的15.8萬串存江蘇、漢各典生息,以利息逐年還本。自1876年1月14(光緒元年十二月十八)湖北煤鐵開採總局開局到1879年6月3年有餘未見成效而結束。另開商本商辦的荊門礦務總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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洋務運動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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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夏東元
型別:史學研究
完結:
時間:2017-07-09 20:1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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